電子報-弘裔雜誌133期

以往生大願為自主張        智諭法師
眾生求智慧有四法,可以得四種慧,就是聞、思、修、證。證是真實的;聞、思皆是假的;修可以從假到真,唯有修才能證。佛說:「我法甚深,唯證乃知。」聞,重於言教,起信;思,重於義理,生解;修才真正踏踏實實的進步。四種慧,實在說來,就是修佛法四種次第。
聞思修證,約人來講,就是「信解行證」,信解行證,大乘、小乘,甚而言之凡夫,皆要經過這種次第。他所不同的,是他證的法不同,大乘證中道第一義,小乘證無漏法,人天乘證人天福報。雖然他所證的法不同,信解行證的道路都是一樣的。
如果約法來講,就是「教理行果」。教,聞慧,聽佛言教而生信;理,思惟其理而解入;行,才是達到證的階段;到證的時候,就究竟了。
約位次來講,聞佛言教,是聲聞乘;思惟道理,是緣覺乘;起真實修行,是菩薩大乘;證到究竟處,就是佛。聲聞乘以教為主,緣覺乘以理為主,菩薩大乘以行為貴。
我們淨土念佛法門就是行門,所以稱為圓頓大乘。修念佛法門要實際去行,不能空談理論。空談理論,毫無益處。
淨土念佛法門怎麼個行法呢?它有三法-信願行。以信啟願,以願導行。信願行具足,即得往生。所以,淨土念佛法門不是空談理論的,信願行是念佛法門之行門,於其中,以往生大願為自主張。
各位念佛要發願求往生。如果不發願求往生,空修舌根。古德說:「得生不得生,全由信願之有無。」「品位高下,全由持名之深淺。」念佛的功夫深,往生的品位高;功夫淺,往生的品位低。可是沒有信願的話,不得往生,雖然蒙佛加被,也種遠因,今生恐怕不能往生。
為什麼發願求往生才得往生呢?因為一切法唯心所造。於一真法界中,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。眾生心穢,造穢業,則生穢土;眾生念佛,心淨,起淨業,則生淨土。雖然一真法界裏邊,沒有淨土、穢土,可是隨眾生現淨土、穢土。我們既然是起了穢心,造了穢業,墮入穢土,從今以後,就應該翻然悔改,起淨心,修淨業,求生淨土。所以信願行當中,以大願為自主張。
大家既然知道這個道理了,念佛名號的時候,就要發願求往生。發願求見阿彌陀佛,求生淨土。如果你不發願,不起信,好比無根的浮萍一樣,難得解脫。
一念阿彌陀佛名號的時候,如思自己的父母,一心悲切,求見阿彌陀佛;一心悲切,求生阿彌陀佛座下。如此,方得往生。所謂:「若人欲了知,三世一切佛,應觀法界性,一切唯心造。」
有一般人執理廢修,他也知道一真法界中,無垢無淨,卻認為何必求生淨土?這種人祇知道「理」,不知道「事」,他不知道「一切唯心造」,他把一真法界無垢無淨,看成斷滅。一心起法,雖無而不斷,淨土法門不是修斷滅的法門。

大家記住:念佛要起信願行,以信啟願,以願導行。以往生之大願為自主張。不要說往生西方是唯心所造,一切萬法無非唯心所造。如果不起淨心求生淨土,難道說有現成的彌陀、自然的釋迦嗎?要知道,淨土念佛法門就是一心法門。所以《阿彌陀經》告訴我們,一心不亂,即得往生。

弘一大師菩薩戒受隨綱要」           釋慧觀
    本苑南山三大部細水長流修學,最近規劃再加強菩薩戒」研習。「僧教組」在「僧伽營」菩薩戒系列課程中,安排「受隨綱要」,我便選此主題,以弘一大師〈菩薩戒受隨綱要表〉為依據,和大家一起修學。

    大師〈菩薩戒受隨綱要表〉[1],乃1935101日於惠安淨峰寺集錄。
一、受(菩薩戒受戒)
(一)得受
1.      資器
(1)    有感戒之善,即菩薩種姓、發菩提心
(2)    無障戒之惡,即煩惱障、七逆十重(如下懺法中廣說)業障、報障。
2. 師德(如《瑜伽師地論》等廣明)
3. 受法
1對緣,即諸佛菩薩現在前受、依先受菩薩戒法師前受、於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
2隨分,即全分受、一分受
    《菩薩瓔珞本業經》云,若受一戒,名一分菩薩;乃至具受,名具分菩薩。《梵網古迹記》中,廣明此義。彼云,隨其受者意樂所堪,或受一戒、或多,皆得成就,名為菩薩。不同聲聞必總受持,若其一分,不名比丘。菩薩不爾,隨分戒故。
3正受,即依法師受,宋靈芝律師所撰儀軌,最為美備,載《芝苑遺編》中。自誓受,自誓受戒文,見《瑜伽師地論》。《梵網》須見好相。若依《占察經》《本業經》及《瑜伽論》,則可直受
   
(二)失受
1故捨大菩提心
    於人前故意發起棄捨語言亦爾。
2犯重戒
    ,若以上品纏犯,隨所犯支失之。,若中下纏,唯汙不失。
    問:上依《瑜伽論》云,二緣失受;若依《本業經》云,菩薩戒有受法而無捨法,有犯不失,盡未來際。二說互異,豈不相違?
    答:不相違也。若論種體,一熏永在;若言功能,或違緣失。以體從功,故論云捨戒;以能從體,故經云不失。

二、隨(菩薩戒隨行)
    受興於前,持心後起。順本所受,令戒光潔,故名為隨。
(一)依位制別
1. 凡位
    諸師所判罪相亦有緩急,種種不同,如別表列。宜各隨力護持。
2. 聖位
1)制
    《文殊問經》云,若受出世間菩薩戒而不起慈悲心,是菩薩犯波羅夷。若以心起盜想,犯波羅夷。若以心分別男女非男非女等,犯波羅夷。若起妄語心,犯波羅夷。又《涅槃經》云,雖不交女,壁外遙聞女瓔珞聲,心生愛著,成欲破戒。《優婆塞戒經》云,菩薩想女人身上瓔珞等,皆波羅夷。
    當知此皆依地上制也。
2)開
    瑜伽戒本開殺生等七支。《攝大乘論》通開殺生等十惡。《無性釋論》云,悲願相應後得妙智,行殺生等十種作業。南山云,淨心地菩薩得無分別智,行殺生等,地前不合。準此等說,但局地上,不通地前,況外凡乎?
(二)懺悔方法
1. 懺重
1根本:以上品纏犯十重,即已失戒。對十方佛方等懺,若見好相,舊戒還全,更不須受。若不得好相,懺滿一年應再受戒。此依賢首諸家所判。以中品、下品纏犯十重,仍未失戒。應對四菩薩懺。
2方便:犯十重下重方便,對首懺。犯十重下輕方便,責心懺。
2. 懺輕
1根本:對首懺。
2方便:重輕同,責心懺。   
    懺法如後所列:
    以中品、下品纏犯十重戒懺法:應對四菩薩懺。(若依《瑜伽論》,中品對三人以上,下品對一人。)
    懺時應具儀長跪合掌,云:諸大德一心念!(若對一人,無諸字。)我某甲故□□□犯波羅夷罪,今向大德發露懺悔,更不敢作。願大德憶我!(三說)
    受懺者呵責云:自責汝心,生厭離。
    答言:爾。
    犯十重下重方便、犯輕垢中根本罪:對首懺悔。
    應對一人云云,文同上。若懺前者,於波羅夷罪五字之下,加「重方便」三字。若懺後者,改為「犯輕垢罪」。
    犯十重下輕方便、犯輕垢中重輕方便:責心懺悔。
    應自具修威儀,心生慚愧,云:我某甲故□□□,犯波羅夷罪輕方便,我今自責心悔過。(一說)若懺後者,應改云,犯輕垢罪重或輕方便。
    以上皆依賢首疏判定。依《瑜伽師地論》云,若無隨順之人可對發露,悔除所犯,爾時菩薩以淨意樂起自誓心,我當決定防護當來,終不重犯。如是於犯,還出還淨。
    若有所犯,隨時懺之。雖以緣務遲延,應於半月布薩之前,必須懺淨。因有犯者,不得聞說戒也。

三、補述
    大師〈菩薩戒受隨綱要表〉相關內容,補述如下,敬供參照。
(一)《律學要略》附表
    大藏經會(此為「民國增修大藏經會」,前身為《普慧大藏經》刊行會。)謹案,泉州承天寺印行《律學要略》本,有此偈(有智勤護戒,戒淨有智慧。便得第一道,如過去諸佛,及以未來者,現在諸世尊,能勝一切憂,皆共尊敬戒。)及〈菩薩戒受隨綱要表〉,茲今照錄。[2]
    此即「弘一大師律學三十三種」中《律學要略》附〈菩薩戒受隨綱要表〉之因緣。
    大師《律學要略》講於1935年冬11月泉州承天寺戒期勝會中,萬泉法師紀錄。

(二)菩薩種姓  發菩提心
    大師於《律學要略》之「菩薩戒」中,略舉三事。
    其一,要有菩薩種姓,又能發菩提心,然後可受菩薩戒。種姓,就是多生以來所成就的資格。所以當受戒時,戒師問:「汝是菩薩否?」應答曰:「我是菩薩!」這就是菩薩種姓。戒師又問:「既是菩薩,已發菩提心否?」應答曰:「已發菩提心!」這就是發菩提心。這樣,才能受菩薩戒。[3]

(三)依法師受  菩薩戒儀軌
    弘一大師提及,依法師受菩薩戒,宋靈芝律師所撰儀軌,最為美備,載《芝苑遺編》中。
    靈芝律師〈授大乘菩薩戒儀〉:「……準天台所列六家儀式,并古今諸文參詳去取,且列十科,以備時用。第一、求師授法,第二、請聖證明,第三、歸佛求加,第四、䇿導勸信,第五、露過求悔,第六、請師乞戒,第七、立誓問遮,第八、加法納體,第九、說於示誡,第十、歎德發願。……[4] 靈芝律師於政和元年(西元1111年)安居中,為眾僧錄出。[5] 年六十四歲。
    授大乘菩薩戒儀〉為後世傳授菩薩戒之範本。
    若依《佛祖統紀》:「主靈芝三十年,眾至三百。義天遠來求法,為提大要授菩薩戒,會幾滿萬。增戒度僧,及六十會。[6] 可知靈芝律師提倡增戒、授菩薩戒。

(四)隨分自誓受菩薩戒文
    〈隨分自誓受菩薩戒文〉:「我名某某,仰啟十方一切如來,已入大地諸菩薩眾,我今欲於十方世界佛菩薩所,誓受菩薩學處淨戒中(隨分所受之戒名),謂律儀戒、攝善法戒、饒益有情戒。如是學處,如是淨戒,過去一切菩薩已具,未來一切菩薩當具,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具。於是學處,如是淨戒,過去一切菩薩已學,未來一切菩薩當學,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學。」三說。
    劉蓮星慧日居士請寫〈隨分自誓受菩薩戒文〉,將付影印,大師以「釋自誓受、釋隨分、釋今文改易及具列三聚名」為略析其疑義。1941年秋仲,居茀林禪苑。
以上,詳見大師〈隨分自誓受菩薩戒文析疑〉[7]
有一大師〈隨分自誓受菩薩戒文〉墨寶,後面寫著:「癸酉七月三十日,依《瑜伽師地論》敬錄。演音(蓋弘一章)」[8] 大師錄出〈自誓受菩薩戒文〉,為癸酉1933年。
    再據性常法師〈親近弘一大師之回憶〉:「七月三十日,大師依《瑜伽師地論》錄出自誓受菩薩戒文,命余等諸同學隨意自於佛前受之。其時,性願老法師等,亦自動前來參加行受。[9]

(五)懺悔方法  依賢首疏判定
    《梵網經菩薩戒本疏》:「教懺犯十重罪,謂若有犯十重者,教懺悔方法。
    三世千佛者,謂過去莊嚴劫中華光如來為首,下至毘舍浮如來,如是等一千諸佛;今賢劫中俱留孫如來為首,下至樓至如來一千佛;未來星宿劫中日光如來為首,下至須彌相如來為一千。
    見好相中,既不言夢見,覺見甚難。若得此相,舊戒還全,更不須受。若不得此相,舊戒已失,故云現身不得戒。此是上品纏犯,故失戒也。而得更受,故云而得增長戒。增受是重受也。……
    懺輕垢罪,謂教對首懺。如比丘懺提罪通。
    通論犯此二篇,懺有四種:一、上纏犯十重,對十方佛方等懺。二、中下犯十重,對四菩薩僧懺。三、犯十重下重方便,對首懺。四、輕方便,責心懺。
    輕垢中,本罪對首,方便責心。並如別集中說。」[10]
由上可知,懺悔方法有懺重、懺輕,各有根本、方便。
    再參照《瑜伽論記》:「菩薩犯四犯勝處法,數數現行都無慚愧,當知是名上品纏犯。[11]

(六)賢首《梵網經菩薩戒本疏》
    在《弘一大師法集》之「弘一大師律學三十三種」中,有:〈梵網經菩薩戒本淺釋〉〈梵網十重戒諸疏所判罪相緩急異同表〉〈梵網經賢首疏盜戒第六種類輕重門科表〉〈律學要略附菩薩戒受隨綱要表〉〈隨分自誓受菩薩戒文析疑〉……等八種。
    在《弘一大師全集》佛學卷中,更有大師標圈校勘之《梵網經菩薩戒本疏》十卷,並加跋文:「剃染已來,即獲披讀賢首疏。歷十數年,點誌標記探具其概。爾者將之此本傳示同學。因見舊稿,頗多參錯。乃為精密校正。始於九月下旬,訖於十一月二十三日乃得蕆事。於盜戒第六種類輕重門,更編寫科文一卷。冀諸學者依科讀疏,可瞭如指掌耳。沙門勝髻時居晉水草庵。」[12]
    賢首《梵網經菩薩戒本疏》與〈梵網經菩薩戒本淺釋〉[13],因緣密切。
    大師寫於淺釋之前:「依賢首疏等節錄。癸酉十月二十八日始屬稿,十一月十五日訖。匆促錄就,頗多未安之處。俟後有暇,再當改纂可耳。」
    寫於淺釋之後:「餘者,乞檢賢首疏。衰病纏綿,未能詳為輯錄。迄初四日遂爾中止,殊自傷耳。弘一。」
    大師對《梵網經菩薩戒本疏》十卷,精密披讀,癸酉1933年,欲深入淺出,普利眾生。吾等福薄,大師衰病纏綿,未能詳為輯錄,遂爾中止。大師「殊自傷耳」,吾等亦覺「悲從中來」矣!
    若依據性常法師〈親近弘一大師之回憶〉:「十月二十八日,大師撰〈梵網經菩薩戒本淺釋〉,至十一月十五日,稿本撰就,屬瑞今法師往廈妙釋寺代座宣講。余隨今師前往聽習。[14] 知〈梵網經菩薩戒本淺釋〉當時已作為菩薩戒修學教材。

四、後記
弘一大師將菩薩戒受(受體)隨(隨行)綱要,製作成表,深入淺出,融會貫通。以受戒、持戒有犯則懺悔為主題,令學者發菩提心,而清淨三業,實是悲智雙運,嘉惠佛子。是大菩薩,成就眾生!
    在《廣洽紀念館》發現大師〈菩薩戒受隨綱要表〉墨寶,欣慶不已!大師受戒、持戒綱要,一目瞭然,令吾等豁然開朗。又霑大師德澤,法喜充滿!





[1] 蔡念生彙編:《弘一大師法集》(第三冊),(台北)新文豐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7610月初版,第1349-1350頁。
[2] 蔡念生:《弘一大師法集》(第三冊),第1348頁。
[3] 蔡念生:《弘一大師法集》(第三冊),第1347頁。
[4] 《芝園遺編》,CBETA, X59, no. 1104, p. 632, b6-12 // Z 2:10, p. 269, c15-d3 // R105, p. 538, a15-b3
[5] 《芝園遺編》,CBETA, X59, no. 1104, p. 636, c10-11 // Z 2:10, p. 274, a7-8 // R105, p. 547, a7-8
[6] 《佛祖統紀》,CBETA, T49, no. 2035, p. 297, c1-3
[7] 蔡念生:《弘一大師法集》(第三冊),第1352頁。
[8] 蔡念生:《弘一大師法集》(第四冊),第1993頁。
[9] 林子青:《弘一大師新譜》(台北)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34月版,第315頁。
[10] 《梵網經菩薩戒本疏》,CBETA, T40, no. 1813, p. 652, c20-p. 653, a6
[11] 《瑜伽論記》,CBETA, T42, no. 1828, p. 620, b25-27
[12] 《弘一大師全集》(第七冊),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6月版,第343頁。
[13] 蔡念生:《弘一大師法集》(第三冊),第1303-1304頁。
[14] 林子青:《弘一大師新譜》,第320頁。

翻轉生命    釋一淨
    2020年,在中國曆法上屬庚子年。凡讀過中國近代史的人,一看到「庚子」這兩個字,很自然地就聯想到1901年,八國聯軍之後,清朝政府與列強訂定的「辛丑條約」,付出巨額的「庚子賠款」。後由於美國退還賠款,而成立了清華大學,至今仍為中國與台灣境內的一流大學,培育出無數優秀人才!如今一百多年過去,歷經數個庚子年,擅長觀測的中國人從歷史紀錄中發現,每當年份運行到庚子年,一些震驚世界的自然災害變多,突發事件頻頻。因此我國民間一直流傳着庚子預言、庚子之災、庚子大坎,庚子輪迴的故事。而果然應驗這預言的,這一次的庚子之災,出現了令全世界恐慌,經濟大幅衰退的新冠肺炎疫情,以當今進步的醫學科技,仍無法迅速遏制它的蔓延,讓人不得不喟嘆,在大自然的面前,人類畢竟還是很渺小的。但是在巨大的災難變故之後,我們總還免不了一份希冀,期盼著還有機會來翻轉生命!
    眾生於六道中輪迴不休,於世間苦、空、無常、無我的本質之中受盡苦楚磨難。好不容易今生得生中國,得聞佛法,更從佛經與祖師大德的開示之中,得知翻轉生命,有一最簡單而又妥貼的方法:念佛求生西方極樂世界!先且不論出世間得解脫這個大題目,以台灣兩千三百萬居民的現實人生來說,從去年2019年總統大選開跑之後,大家各自選邊站,各候選人及其支持者,無不使出渾身解數,竭盡所能,或辦造勢大會,或熱情掃街,或在政論節目上說得口沫橫飛,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,其實歸根結柢,所訴求的只是一個最簡單的動作:投下他們所期待的選票!而一致的承諾便是,每位候選人都能幫助大家翻轉生命,過上好日子!一切的奮鬥努力,在2020年一月十一日大選結果揭曉後,畫上休止符!有人感到他的生命得到翻轉了,有人卻覺得是走入幽暗的山谷!
    就在那段網路媒體鋪天蓋地宣傳探討選舉的氛圍下,突然感到這與佛陀為渡化眾生的苦口婆心,好像有著很大的類似之處!印光大師說,淨土法門是「千經萬論,處處指歸,往聖前賢,人人趣向」!淨土宗十三代祖師,每一位都是用他們自己的生命,堅強的毅力,向大眾演說開示,念佛的功德利益,並且以身示範,蒙佛接引,種種瑞相!而更殊勝的,受他們教化的,無數在家、出家弟子們,依教奉行,而獲得不可思議的感應、成果!《淨土聖賢錄》、《念佛感應見聞記》等等都有詳細的記載!即使放眼今日佛教界,弘揚佛法的大小法師及居士大德等,也都以種種善巧方便,勸導大眾放下世間名聞利養、愛恨情仇,以求生西方極樂世界為此生的終極目標!即以一淨自身為例,雖然對佛法只有粗淺的認知,但是此生之中,也已耗費了二十五年的時光,在台灣南部的六個監所,長期舉辦佛七,教化念佛等。整體看來,不論發心大小,大家的訴求其實都很簡單:希望人人做出念佛求生淨土這個動作而已。當然在這過程之中,自然而然也就「諸惡莫做,眾善奉行,自淨其意。」提升了心靈的境界與生命的品質!
    因此次的疫情,佛弟子們從《印光大師文鈔》中找到印
祖當年對瘟疫與念佛的開示:「凡念佛處,疫不入境,念彌陀或念觀音,不獨邀淨友念,當於村中及近村宣告,無論老幼男女,通皆吃素,念南無阿彌陀佛或念南無觀世音菩薩。大家各人在各人家裡,一路做事一路念。於行住坐臥中常念,決定可以不遭瘟疫。」在「上海護國息災法會」中,印祖更進一步開示:「人人能諸惡莫做,眾善奉行,則天下太平,人民安樂。然此尚非究竟法。何為究竟法?是在念佛求生西方,了生脫死。並須敦倫盡分,閒邪存誠,則國運可轉,災難可消。」在沒有疫情蔓延之時,對於印祖的開示,很可能就會輕忽帶過,不放在心上。而今日全世界人心惶惶,人人生命都有可能隨時不保之際,這些建言正好說進大家內心深處,於驚滔駭浪之中,抓到救生的浮木,感到特別受用!
    其實佛陀在兩千五百多年前,於菩提樹下成道,苦口婆心教導大家,翻轉生命的方法,但遺憾的是,能信受奉行的眾生不多。今日因瘟疫橫行,無常大鬼在身後虎視眈眈,若能依佛陀與祖師大德教誨,讓生命步上正軌,得到翻轉的機會,就如蓮花開於汙泥之中,誠可謂是不幸中之大幸也,希望在此厄逆之境,大家皆能依佛修行,懇切念佛,以至誠心,求生西方極樂世界,找到身心安頓之處!


人間愛晚晴

— 思考晚晴集 (6061     靈觀

 此界釋迦已滅,彌勒未生,賢聖隱伏。眾生奔波苦海,猶失父之兒,若不以極樂願王為歸,誰為救護?(妙什襌師)

 「佛在世時我沉淪,我今出世佛滅度。翻悔此身多業障,不見如來金色身。」我等未具宿命通,所以兩千五百多年前,佛陀出現於世,度化眾生之時,我們不知究竟淪落於何方,不得而知。但是如佛經上記載,若是過去不曾結過佛緣,即使與佛同住一城中,也未必有意願前往聽經,接受度化!此所以佛說有「四不能」,其一為「不能度無緣之人」。但是在生死死生的浮沉之中,總算與佛連上了線,今生得入佛門,聽聞正法,雖然輾轉接收,已非原汁原味,但至少最精要的部分,還是傳遞到我們手中!
 「此界」-我們這個娑婆世界,曾經是佛陀出現,教化眾生的地方,但是根據「世間無常」的原理,佛法不可能永遠流傳於這個世間。佛陀早就預告,法運只有一萬二千年:正法一千年,像法一千年,末法一萬年。如今佛陀已經滅度,入了涅槃,下一尊佛,彌勒佛出世,要等五十六億七千萬年之後。這麼長久的時間當中,雖然中間會有發心菩薩,乘願再來,混跡於凡俗人群之中,盡力度化眾生,但是可畏可慮的則是,佛也早就預言,末法時代,「邪師說法,如恆河沙」我們要如何明辨正法邪法,不走錯路,並且保障自己,不造大惡業(完全不造惡業是不可能的),不墮入惡道呢?
 三寶歌一開頭就說:「人天長夜,宇宙闇暗,誰啟以光明?三界火宅,眾苦煎迫,誰濟以安寧?」若無佛法,眾生身心沒有依止的標準,則很容易「隨情造業,縱我為非」!我們必須要警覺到,目前我們已經身處於末法一萬年,第二個一千年的開端,再過九千年,這個世界就沒有佛法,世界只會越來越糟糕,眾生的處境也會越來越艱苦!要等彌勒佛出世,其間的空窗期是將近五十六億年,以今日尚有佛法之世,已是如此混濁不堪,等到佛法滅盡之時,將會是如何的狀況,簡直叫人無法也不忍去想像!
 若我們能深入明瞭這件事實,我們就應該懷抱萬份慶幸之心,緊緊抓住此生的因緣,把這一生最大的努力目標,定位於念佛求生淨土,決定要脫離六道輪迴的苦海,讓自己不再是無父可依,可憐可憫的孤兒;「以極樂願王為歸」,讓
阿彌陀佛的極樂淨土,成為我們最為安心回歸的故鄉!

    聞教便行,奚待更勸?(妙什襌師)
 佛法的價值,是顯現在將它徹底奉行於我們的現實生活之中。它絕對不是「光說不練」的學問而已。譬如「熄滅貪嗔癡,勤修戒定慧」這十個字,說來非常簡單,但是要如何得到它的利益呢?「說食數寶」、「能說不能行」,這是不論身處於哪個時代,修學佛法的人,最大的禁忌!佛法是心法,再簡單的道理,都需要我們,隨時隨地,觀照內心,保持正念思維,令它不放逸。
 當然眾生根性不同,對自己的要求也不同;上根利智的人,有如良馬,見到鞭影就努力向前奔跑,不必承受被鞭撻的疼痛。中等根基的人,則如我等大多數的凡庸之輩,當鞭子打在身上,親身承受身體上或精神上的苦楚;即使不是親身體驗,但是見到自己心愛之人,或病痛,或失敗,或被凌辱,他也感同身受,開始思考並尋找正道來走。下根劣智的人,即使聽得再多,卻始終無法將所知的道理,付諸行動。佛法的道理再好,對他而言,只是記問之學,宛如劣馬,即使鞭捶加身,他也無法覺悟到,這是該放開腳步向前奔馳的時候了!
 「說得一丈,不如行得一尺」,再好的道理,沒有把它實踐出來,終究只是空理。尤其是修行得解脫這件事,「公修公得,婆修婆得,不修不得。」攸關自己的生死大事,無需做面子給誰看,也沒有任何人可以替代得了!尤其是念佛求生淨土這件事,牽涉到一個人的善根福德因緣,待人勸說或千方百計來說服,總不若自己發於至誠心,信受奉行來得牢靠!
    歷史上有名的元照靈芝律師,受完具足戒以後,發心要勤學戒律與深入研究佛法義理,而且發下大願— 常生惡世,救苦眾生:「願生生世世出生在娑婆世界,五濁惡世,做世間的大導師,提攜開導眾生,令一切眾生入於佛道。」後來又看到《高僧傳》中,記載慧布法師說:「西方淨土雖然清淨,但不是我所願求的,假使十二劫在蓮花中,享受快樂,還不如在娑婆世界,三惡道極苦的地方,救度眾生。」因此更加堅持原有的見解和志向。所以歷經多年的歲月,對於淨土法門,毫無歸向的心念,甚至見到別人修持淨土法門,還產生輕視和毀謗。直到後來得了一場重病,色身體力都非常虛弱疲憊,等到病情痊愈之後,才突然覺悟過去的觀念錯誤: 願雖宏大,力不堪任!於是從智者大師《淨土十疑論》論中,看到引用《大智度論》上的話:「具縛凡夫,有大悲心願生惡世,救苦眾生者,無有是處。何以故?惡世界煩惱強,自無忍力心隨境轉,聲色所縛自墮三塗,焉能救眾生?」
 從此以後,他不再疑惑,一心念佛,求生淨土!

     所以一個人在修行上,若能「聞教便行,奚待更勸?」他必然就能在此世今生,得到佛法的最大利益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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